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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!27歲小夥雙手骨折,滿臉是血躺在杭州街頭!“肇事者”竟是......
騎電動滑板車上路,又出事瞭!
在臨安實習的衢州小夥子,12月6日,下班騎電動滑板車回傢的路上,摔成瞭重傷!
而且,幸虧臨安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輔警駱棋下班路過發現瞭他,不然可能還要更糟!
騎電動滑板車上路,又出事瞭!
在臨安實習的衢州小夥子,12月6日,下班騎電動滑板車回傢的路上,摔成瞭重傷!
而且,幸虧臨安公靜電機安分局青山派出所輔警駱棋下班路過發現瞭他,不然可能還要更糟!
沒有路燈的馬路上摔瞭
12月6日傍晚六點,天色已暗,駱棋載著妻子開車經過臨安青山鶴山街時,妻子指著對向車道說:“怎麼有個人躺在地上打電話。”
職業敏感告訴駱棋,這不對勁,這麼冷的天,不可能有人沒事躺在地上,難道是喝醉摔倒瞭?或者是想碰瓷?
如果有人開車經過沒註意的話,很有可能會撞上,這太危險瞭。
他開車掉頭回去,順著車燈的光線,看見一個小夥子上身穿一件羽絨衣,下身一條牛仔褲,趴在地上,一動不動。
“小夥子,你還好嗎?能不能說話?”他一邊問,一邊走近,發現小夥子閉著眼,滿臉是血,頭部被背在身上的背包壓住瞭一半,嘴裡一直發出輕輕地痛苦呻吟聲。
他連忙拿起手機撥打瞭120和所裡的接警電話。
“救命……”而這時,小夥子也用微弱的聲音發出瞭求救的信息,“我冷,手麻瞭!”
在確認男子意識還清醒後,駱棋松瞭一口氣,一直和他說著“不要睡著,保持清醒。”
小夥子告訴駱棋,自己是騎車摔瞭。
駱棋註意到,小夥子身邊倒著一輛電動滑板車,前輪已經破瞭,而他摔倒的地方有一處大約10公分的凹坑。
駱棋分析,小夥子的電動滑板車沒有車燈,所以沒能註意到地上的凹坑,失去平衡,而小夥子背上的背包裡又裝瞭筆記本電腦,背包很重,人向前摔倒的時候,包隨之向前甩出,成瞭負累,並最終壓倒在小夥子頭部,才使得他摔得這麼嚴重。
每天騎電動滑板車上下班
由於小夥子的頭部與雙手均受瞭重傷,不適宜移動。駱棋與接警後趕到的青山派出所副所長陳建國等同事一起,在做瞭簡單的的應急處理後,找來厚厚的硬紙板輕輕地放入小夥子的雙手和身下,防止身體與地面直接接觸而受涼。
10分鐘後,青山中醫院的救護車趕到現場,民警配合醫護人員將小夥子抬上120救護車後送往醫院急救。
途中,民警通過小夥子的手機聯系上他的同事。
原來,小夥子姓鄒,今年27歲,浙江衢州人,到臨安一傢公司實習才2個月不到。
據他的同事講,小鄒一直是用電動滑板車上下班,滑板車是在網上花一千來塊買的,時速可以達到20碼左右。
從公司到小鄒住的地方約2.5公裡的路程,他有時走天柱街,有時走鶴山街,一般是看哪條路亮一些就走哪條路。
經過醫生診斷,小鄒雖然沒有生命危險,但雙手均骨折,頭部和脊椎不同程度收到嚴重損傷。
相比之下,小鄒,算是幸運的瞭。
今年1月24日凌晨,勤快的代駕司機薑師傅,做完最後一單生意,同樣是騎電動滑板車回傢的路上,沒能越過10厘米高坎……
根據警方調取的監控發現,杭州星河南路是一條雙向八車道的道路,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有綠化帶隔離。事發時,薑師傅獨自騎著電動滑板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,騎到望梅南路口一道坎上後人摔瞭出去。
監控還看到,薑師傅摔跤後並未立即失去意識,而是慢慢爬起,坐在瞭人行道的馬路牙子旁,後來慢慢躺倒在地,從監控上看就像靠下去休息,但等到早上6點多被環衛工人發現他時,已經沒氣瞭,身子也涼瞭。
曾有網友在杭州騎滑板車被罰款20元
目前小鄒傷情嚴重,仍在醫院救治中,臨安警方並沒有對他進行相關處罰。
但去年7月,就曾有一位網友因在杭州騎滑板車被交警開過罰款單!
根據這位網友上傳的交警處罰單顯示,被處罰人於2016年7月10日10時44分,在文一西路花蔣路口處,實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違法行為(代碼3014),違反瞭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74條第一項規定。決定給予罰款20元的規定。
其中,在處罰單上車輛違法類別一欄上,電動自行車被人用水筆改成瞭“滑行”。
西湖交警大隊留下中隊的餘警官說,當時交警在文一路花蔣路口執勤時,發現有男子騎著一輛電動滑板車,由東向西駛來,執勤交警在路口把他攔下後,認為他在非機動車道上駕駛電動滑板車的違法行為客觀存在,交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74條第一項“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9條“行人、乘車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”,依法對其進行罰款20元的處罰。
電動摩托車、滑板車、平衡車
無牌無證都不能上路
臨安警方提醒,電動滑板車是依法不予登記的車輛,隻能在一些小區或者娛樂的公共場合、公園、封閉道路內、封閉場所內,進行娛樂性的活動,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,不能上路--“路”指公共道路,包括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。
另外,目前市面上的平衡車,也和電動滑板車一樣,是依法不予登記的車輛,而且這兩類車,有些沒有油門和剎車,純粹依靠騎車人身體傾斜程度控制的,要是控制不好,就容易摔倒,在馬路上行駛時,遇到突發情況,容易手忙腳亂,後果不堪設想。
來源:都市快報
騎電靜電機保養動滑板車上路,又出事瞭!
在臨安實習的衢州小夥子,12月6日,下班騎電動滑板車回傢的路上,摔成瞭重傷!
而且,幸虧臨安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輔警駱棋下班路過發現瞭他,不然可能還要更糟!
沒有路燈的馬路上摔瞭
12月6日傍晚六點,天色已暗,駱棋載著妻子開車經過臨安青山鶴山街時,妻子指著對向車道說:“怎麼有個人躺在地上打電話。”
職業敏感告訴駱棋,這不對勁,這麼冷的天,不可能有人沒事躺在地上,難道是喝醉摔倒瞭?或者是想碰瓷?
如果有人開車經過沒註意的話,很有可能會撞上,這太危險瞭。
他開車掉頭回去,順著車燈的光線,看見一個小夥子上身穿一件羽絨衣,下身一條牛仔褲,趴在地上,一動不動。
“小夥子,你還好嗎?能不能說話?”他一邊問,一邊走近,發現小夥子閉著眼,滿臉是血,頭部被背在身上的背包壓住瞭一半,嘴裡一直發出輕輕地痛苦呻吟聲。
他連忙拿起手機撥打瞭120和所裡的接警電話。
“救命……”而這時,小夥子也用微弱的聲音發出瞭求救的信息,“我冷,手麻瞭!”
在確認男子意識還清醒後,駱棋松瞭一口氣,一直和他說著“不要睡著,保持清醒。”
小夥子告訴駱棋,自己是騎車摔靜電除油煙機價格瞭。
駱棋註意到,小夥子身邊倒著一輛電動滑板車,前輪已經破瞭,而他摔倒的地方有一處大約10公分的凹坑。
駱棋分析,小夥子的電動滑板車沒有車燈,所以沒能註意到地上的凹坑,失去平衡,而小夥子背上的背包裡又裝瞭筆記本電腦,背包很重,人向前摔倒的時候,包隨之向前甩出,成瞭負累,並最終壓倒在小夥子頭部,才使得他摔得這麼嚴重。
每天騎電動滑板車上下班
由於小夥子的頭部與雙手均受瞭重傷,不適宜移動。駱棋與接警後趕到的青山派出所副所長陳建國等同事一起,在做瞭簡單的的應急處理後,找來厚厚的硬紙板輕輕地放入小夥子的雙手和身下,防止身體與地面直接接觸而受涼。
10分鐘後,青山中醫院的救護車趕到現場,民警配合醫護人員將小夥子抬上120救護車後送往醫院急救。
途中,民警通過小夥子的手機聯系上他的同事。
原來,小夥子姓鄒,今年27歲,浙江衢州人,到臨安一傢公司實習才2個月不到。
據他的同事講,小鄒一直是用電動滑板車上下班,滑板車是在網上花一千來塊買的,時速可以達到20碼左右。
從公司到小鄒住的地方約2.5公裡的路程,他有時走天柱街,有時走鶴山街,一般是看哪條路亮一些就走哪條路。
經過醫生診斷,小鄒雖然沒有生命危險,但雙手均骨折,頭部和脊椎不同程度收到嚴重損傷。
相比之下,小鄒,算是幸運的瞭。
今年1月24日凌晨,勤快的代駕司機薑師傅,做完最後一單生意,同樣是騎電動滑板車回傢的路上,沒能越過10厘米高坎……
根據警方調取的監控發現,杭州星河南路是一條雙向八車道的道路,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有綠化帶隔離。事發時,薑師傅獨自騎著電動滑板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,騎到望梅南路口一道坎上後人摔瞭出去。
監控還看到,薑師傅摔跤後並未立即失去意識,而是慢慢爬起,坐在瞭人行道的馬路牙子旁,後來慢慢躺倒在地,從監控上看就像靠下去休息,但等到早上6點多被環衛工人發現他時,已經沒氣瞭,身子也涼瞭。
曾有網友在杭州騎滑板車被罰款20元
目前小鄒傷情嚴重,仍在醫院救治中,臨安警方並沒有對他進行相關處罰。
但去年7月,就曾有一位網友因在杭州騎滑板車被交警開過罰款單!
根據這位網友上傳的交警處罰單顯示,被處罰人於2016年7月10日10時44分,在文一西路花蔣路口處,實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違法行為(代碼3014),違反瞭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74條第一項規定。決定給予罰款20元的規定。
其中,在處罰單上車輛違法類別一欄上,電動自行車被人用水筆改成瞭“滑行”。
西湖交警大隊留下中隊的餘警官說,當時交警在文一路花蔣路口執勤時,發現有男子騎著一輛電動滑板車,由東向西駛來,執勤交警在路口把他攔下後,認為他在非機動車道上駕駛電動滑板車的違法行為客觀存在,交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74條第一項“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9條“行人、乘車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”,依法對其進行罰款20元的處罰。
電動摩托車、滑板車、平衡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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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安警方提醒,電動滑板車是依法不予登記的車輛,隻能在一些小區或者娛樂的公共場合、公園、封閉道路內、封閉場所內,進行娛樂性的活動,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,不能上路--“路”指公共道路,包括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。
另外,目前市面上的平衡車,也和電動滑板車一樣,是依法不予登記的車輛,而且這兩類車,有些沒有油門和剎車,純粹依靠騎車人身體傾斜程度控制的,要是控制不好,就容易摔倒,在馬路上行駛時,遇到突發情況,容易手忙腳亂,後果不堪設想。
來源:都市快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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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關註反饋:臨浦鎮全面清理相關河道
11日的《今日關註》欄目對臨浦鎮多條河道內浮萍漂滿河的情況進行瞭曝光,隨後臨浦鎮迅速組織人員對涉事水域開展全面清理。[詳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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駱棋分析,小夥子的電動滑板車沒有車燈,所以沒能註意到地上的凹坑,失去平衡,而小夥子背上的背包裡又裝瞭筆記本電腦,背包很重,人向前摔倒的時候,包隨之向前甩出,成瞭負累,並最終壓倒在小夥子頭部,才使得他摔得這麼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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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之下,小鄒,算是幸運的瞭。
今年1月24日凌晨,勤快的代駕司機薑師傅,做完最後一單生意,同樣是騎電動滑板車回傢的路上,沒能越過10厘米高坎……
根據警方調取的監控發現,杭州星河南路是一條雙向八車道的道路,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有綠化帶隔離。事發時,薑師傅獨自騎著電動滑板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,騎到望梅南路口一道坎上後人摔瞭出去。
監控還看到,薑師傅摔跤後並未立即失去意識,而是慢慢爬起,坐在瞭人行道的馬路牙子旁,後來慢慢躺倒在地,從監控上看就像靠下去休息,但等到早上6點多被環衛工人發現他時,已經沒氣瞭,身子也涼瞭。
曾有網友在杭州騎滑板車被罰款20元
目前小鄒傷情嚴重,仍在醫院救治中,臨安警方並沒有對他進行相關處罰。
但去年7月,就曾有一位網友因在杭州騎滑板車被交警開過罰款單!
根據這位網友上傳的交警處罰單顯示,被處罰人於2016年7月10日10時44分,在文一西路花蔣路口處,實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違法行為(代碼3014),違反瞭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74條第一項規定。決定給予罰款20元的規定。
其中,在處罰單上車輛違法類別一欄上,電動自行車被人用水筆改成瞭“滑行”。
西湖交警大隊留下中隊的餘警官說,當時交警在文一路花蔣路口執勤時,發現有男子騎著一輛電動滑板車,由東向西駛來,執勤交警在路口把他攔下後,認為他在非機動車道上駕駛電動滑板車的違法行為客觀存在,交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74條第一項“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9條“行人、乘車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”,依法對其進行罰款20元的處罰。
電動摩托車、滑板車、平衡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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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安警方提醒,電動滑板車是依法不予登記的車輛,隻能在一些小區或者娛樂的公共場合、公園、封閉道路內、封閉場所內,進行娛樂性的活動,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,不能上路--“路”指公共道路,包括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。
另外,目前市面上的平衡車,也和電動滑板車一樣,是依法不予登記的車輛,而且這兩類車,有些沒有油門和剎車,純粹依靠騎車人身體傾斜程度控制的,要是控制不好,就容易摔倒,在馬路上行駛時,遇到突發情況,容易手忙腳亂,後果不堪設想。
來源:都市快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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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路燈的馬路上摔瞭
12月6日傍晚六點,天色已暗,駱棋載著妻子開車經過臨安青山鶴山街時,妻子指著對向車道說:“怎麼有個人躺在地上打電話。”
職業敏感告訴駱棋,這不對勁,這麼冷的天,不可能有人沒事躺在地上,難道是喝醉摔倒瞭?或者是想碰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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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夥子告訴駱棋,自己是騎車摔靜電除油煙機價格瞭。
駱棋註意到,小夥子身邊倒著一輛電動滑板車,前輪已經破瞭,而他摔倒的地方有一處大約10公分的凹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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